(本网2023年8月18日新加坡综合消息)新加坡警方近日查获涉款金额约10亿新元的新加坡有史以来最大的犯罪活动,10名外国人疑涉及伪造文件和洗黑钱等罪行而被警方逮捕。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,涉案的“福建帮”可能有数百人。这些人拥有瓦努阿图、塞浦路斯、土耳其、中国等国籍。

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经纪在接受《联合早报》访问时说:“这些涉案人士都是来自中国福建,听说这个‘福建帮’有数十甚至数百人,当中又分了苏姓、王姓、胡姓和陈姓等主要几个帮派。这几个帮派之间未必很熟络或经常交往,但大家都至少知道彼此的存在。”

当中,被逮捕的苏海金(前译苏海进)和王德海,相信就是苏姓和王姓这两个帮派的老大。

他也指出,“福建帮”买了不少升涛湾有地住宅和乌节路地区的高档私宅。尽管他们很富有,能一口气买下好几个单位,却还是会讨价还价,不时还找不同经纪,比较谁给的折扣最多。

福建帮砍价多达两三成,资深经纪为免惹事避不接单 

另一名房地产经纪则说:“福建帮的人一般读书不多,江湖味比较重。而且他们砍价很兇,有时可以砍价20%至30%。有些经纪为了名气和小赚头而接下他们的单子。对一些资深经纪而言,这群人却犹如烫手山芋,一般他们都选择不碰这群人的单子,以免惹麻烦上身。”

新加坡过去几年有多宗备受瞩目私宅交易和租赁合同,据了解,不少就是来自这个福建帮。这包括一名在去年5月以8500万元扫下康宁河湾(Canninghill Piers)20个单位的中国买家;另外一人去年以每月20万元租金,租下爱士特女皇园(Queen Astrid Park)的优质洋房。在2021年,升涛湾一栋面海洋房和两栋并排洋房分别以3933万元和3637万元售出,买家是被捕的苏宝林和苏海金。

一般而言,除了升涛湾的洋房外,外国人是不允许购买优质洋房等有地住宅。10名涉及洗钱案人士都不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,所以只能租有地住宅。

警方再对11资产发出禁止处置令

新加坡警察部队再对涉案的11处资产发出禁止处置令,使得被禁止处置的资产从94个增加至105个,总值约8亿3100万元。

警方也解释,当局在早前行动中突击的优质洋房并非10名被告所拥有,因此这些洋房不在上述105个资产中。

新加坡警察部队8月18日说,这些资产都属于正在接受调查的男女、他们的配偶、或他们或配偶相关的公司所拥有。包括七个在圣淘沙升涛湾(Sentosa Cove)的独栋洋房、79个公寓单位(当中19个仍在建造中),以及19个商用或工业用地。

禁止处置令的作用,主要是阻止嫌犯或被告变卖产业或资产。

经纪:过去一年常见阔气租房中国客全家或多人来看房

一名经常处理豪宅交易的经纪透露,过去一年来常在出租有地房地产时,碰到出手特别大方的中国租客。这是以前较少见的。这些中国租客一般都是全家或好几个人来看房子,往往愿意以高过市场价格很多的租金租下房子。

他举例说,听闻一个优质洋房有中国租客出价近4万元月租,一签就想签五年租约,还打算花费100万元装修洋房。这样阔绰的租客在过去很罕见。

这名经纪也说,身为经纪,有责任了解租客的背景,确保他们的收入来源正常,也不曾参与洗黑钱活动。因此,有经验的经纪都会对租客做背景调查,尽量避免把房子租给看起来不太可靠的租客。

“但过去这一两年,优质洋房供不应求,很多房东的胃口也被逐渐养大了,原本一万五的租金, 续约时就坐地起价到3万多元。在新加坡,三四万元租金的房子,一般公司高管或生意人都不愿意花费这么多钱租房, 因此来看房的通常就会有一些看起来不怎么靠谱的租客。”

还有一名经纪说:“他们买车买房是通过银行正常转账程序,我们和银行其实也做足了认识客户(know your customer,简称KYC)和反洗黑钱(Anti-Money Laundering,简称AML)的审核工作。最后他们都通过审核,没显示涉及任何犯罪活动。”

夜总会一晚消费10多万元, 屋里设迷你高球场和百多万元卡拉OK房

谈起福建帮的奢侈生活程度,受访经纪透露,不少人喜欢到夜总会消费,一晚可消费10多万元。他们也会向平行入口商购买豪华轿车,以及到高端品牌店买名牌包包。

“最有趣的是,这群人不知道是不是很喜欢唱歌,总是会在他们的房子里设置卡拉OK房和迷你高尔夫球场。这些卡拉OK房的装修和设备费用差不多要100多万元,迷你高尔夫球场也要30万元。”

对于这10名外国人被逮捕事件,受访经纪赞扬执法当局,认为这对新加坡楼市长远发展有利。其中一名经纪说:“他们在这里随意出手买房租房,这种操作容易扭曲楼市发展,对新加坡经济也不带来积极贡献。”

涉洗钱案房屋料被拍卖, 经纪售屋时未通报或触法

洗钱案涉案财物总值约10亿元,当中包括105个房地产。据消息人士透露,预计有大约60名房屋经纪曾参与出售房屋给涉案嫌犯。他们可能会被要求协助调查。

根据房地产代理理事会(CEA)的指导守则,房屋经纪或房屋销售员若知道或有理由相信,客户用从毒品交易或犯罪行为获得的利益购买房地产,却仍参与这些交易,是违法的。一旦罪成,可能被罚款或坐牢,或两者兼施。

政府今年6月也规定,发展商必须筛查买家背景,一旦发现可疑的洗黑钱活动或恐怖主义融资,都必须向商业事务局通报。

涉案产业被充公须待调查审讯结束才分批拍卖

涉案房地产被政府充公后,会在一切调查和审讯结束后拍卖。

一名不愿具名的资深房地产界人士接受《联合早报》访问时说,政府应该不会一次过推出这些房地产拍卖,而是会分批拍卖,所以即使被充公的房屋有近100间,也不会造成拍卖市场供需不平衡。

“想捡便宜的买家必须时时关注拍卖市场,才能以低价购买这些房子。”

他还说,若嫌犯租下房子后被捕,屋主能以“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”为理由终止租约。屋主也可通过律师终止租约。若房子是犯罪证据或罪案场所,屋主可能必须等到结案后才能再把房子租出去,屋主会暂时失去租金收入。

洗钱案七被告有公司董事也有股东

《联合早报》根据被控10人的名字,查询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(ACRA)的记录,发现七人是新加坡一些公司的董事或股东。

10亿黑钱料归国有受害者可向法庭申请归还

高达10亿元的不义之财最终料收归国有,若诈骗受害者或财物拥有人能证明资产属于他们,则可向法庭申请归还。

洗钱案其中一个关注点是,当局会如何处置这笔庞大的资产,包括汽车和房地产,以及资产的最终去处。

吴立志律师(Foo & Quek LLC)答复《联合早报》询问时说,案件在10人被控后已进入司法程序,政府也无权把遭扣押的现款拿来投资,或将房地产出租,再将投资所得或租金收归国有。 

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陈庆文也指出,政府不能用查获的资产进行买卖交易或出租,是因为资产其实不属于政府,只有合法拥有人才能这样做。

他说,在还没解决所有权问题或查明涉及的资产是否违法之前,比如房产是否由不能拥有有地房产的外国人非法持有,“其实什么都不能做”。

就警方起获资产应归谁案件了结后法院将作出裁决

法院会在案件了结后展开财物分配研讯(disposal inquiry),就警方起获的资产应该归谁作出裁决。只有当法庭发出将资产充公的庭令后,新加坡的执法机构才有权处理查获的财产和房地产。

新跃社科大学法学院法律课程高级讲师钟元解释,案件了结后,控方可援引贪污、贩毒和严重罪案(没收利益)法令,向法庭申请将资产充公。

由于警方调查还在进行中,可能涉及更多人,其间可能扣押更多资产,包括冻结银行户头,案件或许要拖上几年。

陈庆文认为,这起案件是重大进展,当局须采取更多这类执法行动,否则会有人认为新加坡可以容忍非法资金的流入。

他指出,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反洗钱法,“如果客户背景调查和审核做得不够严谨,就容易接收这些资金;保险公司也会被卷入其中,因为购买大额保单已成为受欢迎的洗黑钱方式”。

学者:有责任确保新加坡不成为热钱目的地

陈庆文说:“我们都有责任确保新加坡不成为热钱的目的地。一旦涌入的热钱赶走了合法流入的资金,将严重削弱我们来之不易的声誉,以及作为值得信赖和可靠的金融中心的地位。”

吴立志则说,目前没有这次洗黑钱活动何时开始的详情,如果已持续一段时日,人们也会质疑为何当局没有更早发现。

“人们想知道,为何这么大笔钱和资产能通过新加坡银行和金融体系的审核?涉案人为何可以用这么多本护照取得居留权,而当局为何没能及早发现?”

对加拿大房市的反省

新加坡发生的这个情景,在加拿大似乎经常见到。比如,一个房产卖家叫价150万加元,有某些特定面孔的神秘买家会直接加价50万加元、100万加元,其豪爽程度令当地工薪阶层购房者咂舌!好像这些人的钱是大风刮来的。只要是这些人看上的房产,其他人绝对没有机会买到。新加坡政府在避免成为国际热钱目的地方面做了巨大努力,令广大新加坡当地人称赞。而加拿大自由党政府对这些情况好像不知不觉,任由这些人宰割当地广大工薪阶层。对外国买家的税从零增加到百分之十五,再从十五增加到百分之二十五,请问这么一点点税能阻挡住这些挥金如土的国外富豪买家们吗?

新加坡政府为了遏制热钱炒房,规定所有外国人买房,在购买价格的基础上,需要强制额外缴税百分之六十。对于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可以购买政府补贴的房子,这种房子当地人叫组屋,外国人是禁止购买的。这些房子的价格非常便宜,大约是市面上其它房子价格的百分之三十或者更低。这样的政策极大地保护了当地公民免受外国热钱或者炒房人的冲击,受到新加坡人的普遍欢迎。

而加拿大政府把当地工薪阶层和海外热钱及投机者放在一个锅里,让这些收入可怜的当地人和这些国际炒家或者国际富豪竞价买房,无疑是以卵击石,用加拿大人的“卵”,去击国际富豪们的“石”,把加拿大人击得渣都不剩。这样的政府,是在为加拿大人服务,还是在为外国富豪们服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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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Editor: Runan Liu (China) / Akari Ito (Japa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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